【重補修】112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者,校必重補修說明

112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者,校必重補修說明:

◆重補修「國文」2學分,須修畢1門「語文通識」領域之中國語文相關課程;重補修「國文」4學分,則須修畢2門不同的「語文通識」領域之中國語文相關課程。
◆重補修「大一外文英文」全學年(上)學分者,須修畢「大一外文英文(一)」;重補修「大一外文英文」全學年(下)學分者,須修畢「大一外文英文(二)」。
◆重補修「法律與數位生活」學分者,須修畢「通識:法律與數位生活」。
◆重補修「運算思維與程式設計」或「AI跨域應用與程式協作」學分者,須修畢「0通識:AI跨域應用與程式協作」。